备注:
1、以上具体收费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在各地区有所不同,请以当地分行公告的收费标准为准。
2、深圳市分行个人网银及手机银行的转账汇款费率自2011年9月12日起执行全国统一标准,但深圳同广东地区的转账视为跨省转账。
3、中银财互通汇至境外交易汇出的收费标准同我行跨境汇款,汇至境内交易相关收费标准请见中国银行(香港)有限公司公告.
附表备注:
1、邮电部门规定的邮电费附加,由银行按附加标准向客户收取。
2、根据客户书面委托,保证在2小时内资金到账的加急业务,以上述规定收费标准为基数加收30%。
3、汇划财政金库、救灾、抚恤金等款免收电子汇划费;汇划职工工资、退休金、养老金等,每笔收取2元。
4、如当地政府部门、人民银行另有规定,按当地政府部门及人民银行标准执行。